发布日期:2024-11-04 15:06 点击次数:119
北京市第三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官微音信,2024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东谈主民法院照章公开宣判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培植办公室原主任郑志勇纳贿、愚弄影响力纳贿一案,对被告东谈主郑志勇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四百万元;以愚弄影响力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七十万元。决定实践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款东谈主民币四百七十万元。对被告东谈主纳贿、愚弄影响力纳贿犯科所得及孳息给以充公,上缴国库。
图片开端:东谈主民网
据查抄日报正义网公开简历透露,郑志勇,男,1956年1月缔造,汉族,辽宁辽阳东谈主,1984年12月入党,1973年3月参预使命,市委党校在任大学(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科罚专科),高等工程师。
曾任北京市建委工程处副处长、紧要形貌处副处长、紧要形貌处调研员、工程培植科罚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市“2008”环境培植一样部办公室环境培植互助部部长,市建委委员(副局级),市“2008”环境培植一样部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兼)。
中央纪委国度监委网站音信,郑志勇2023年5月30日被查,2024年2月19日被开除党籍 ,2024年3月26日被公诉。
经查,郑志勇造反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纳可能影响公平实践公事的礼品礼金;不按规定诠释注解个东谈主关连事项;搞权色、钱色走动。愚弄职务便利或权利地位酿成的便利条目,为企业承揽工程等方面提供匡助,非法采纳他东谈主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郑志勇严重违抗党的政事规律、组织规律、清廉规律、生计规律,组成严重职务监犯并涉嫌纳贿、愚弄影响力纳贿犯科,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拘谨、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规律刑事拖累条例》《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公职东谈主员政务刑事拖累法》等关连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参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志勇开除党籍刑事拖累,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规监犯所得;将其涉嫌犯科问题移送查抄机关照章审查告状,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裁剪/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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